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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委与学生干部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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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委与学生干部开展工作时,应以服务同学、认真履职、准确传达信息为基本方向,同时注意活动审批、隐私保护和民主评议等制度边界。本文适用于班级通知、同学沟通、集体活动与部分评议工作的日常参考。

现有资料没有明确列出“学习委员岗位职责”,也没有提供各学院的具体工作流程,因此本文不擅自补充岗位权限、材料模板或办理时限。遇到学院另有要求的事项,应以辅导员、班主任、学院教务或学校职能部门的最新正式通知为准。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评定办法(试行)》将学生干部履职表现概括为:坚持服务同学,认真履职尽责,突出服务贡献,切实完成各项工作。由此可归纳,学生干部工作的重点是实际服务和工作完成情况,而不是职务名称本身。

涉及选课、停课、评教、考试、四六级报名、竞赛报名等事项时,应优先核对教务处网站、学校企业微信教务处频道或学院教务正式通知。课程笔记特别提示,应甄别非教务处官方渠道或非学院教务正式通知的消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处理同学意见时,应尊重差异,避免高高在上地讲道理。涉及个人困难、心理状态或家庭经济情况时,应保护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学生干部不得未经许可,以学校、院(系)或学生组织名义对外发布公告、新闻、作出承诺或参加社会活动。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时,应按要求报批并落实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 教务处网站是本科教学官方网站,发布规章制度、服务指南、表格模板、教务新闻、教务通知、公示公告、工作周历、校历和教学进程等信息。
  • 学校企业微信教务处频道实时推送选课、评教、四六级报名、竞赛报名等通知及教务新闻。
  • “北化在线”教育综合平台用于查看课程大纲、教学日历、课程通知、教学课件和教学视频,并支持在线测试、作业提交及答疑互动。
  • 转发信息前,应确认消息来自教务处、学院教务或任课教师等正式渠道;资料无法确认时,不应将其作为正式要求发布。

提出三种整理信息的方法:用一句话概括中心思想;用三点归纳信息;调整表达结构,直奔主题、结论先行。班级通知可据此先说明核心事项,再分点传达原通知内容,避免遗漏或改变原意。

提示:规则、条件、时间、数值等内容应直接转引正式通知,不应凭印象改写。归纳说明不能替代原通知。

学委传达考勤和教学活动要求时,应以学校正式制度为准。不得把请假未获批准的缺席表述为已经准假,也不得自行改变缺勤学时、处分标准或处理程序。

倾听的两个目的概括为:彻底了解事实;通过提问启发对方找到解决方案。倾听时应避免打断、急于评判或直接替对方作决定,可先确认事实和感受,再讨论下一步行动。

建议避免绝对化表达和激烈争辩;提出不同意见时,应明确表达观点,但使用探讨或建议的方式;判断有误时,应及时承认错误。沟通的目标是正确传达思想并达成共赢,而不是在争辩中压倒对方。

提出,集体需要明确规则,规则应由成员心平气和地商议,真实表达各自习惯和想法,在互相妥协后达成共识。该方法可用于班级内部的非制度性约定,但班级约定不得替代或改变学校、学院的正式规定。

组织集体活动时,还应考虑不同经济背景同学的接受程度,优先选择多数同学能够参与的方式,避免因消费差异造成误解或压力。

学生干部不是心理咨询师或教师,应从朋友角度给予支持,尊重同学的感受和隐私。遇到超出个人能力或岗位权限的事项,不应自行诊断、承诺或处置,应联系辅导员、班主任或学校相应职能部门。

以下内容摘自《2025 级本科生手册》。

第十二条 在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中,坚持服务同学,认真履职尽责,突出服务贡献,切实完成各项工作的,根据各组织的相应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优秀计 20 分,称职计 10 分,各项不累加,上限 20 分。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损害学校声誉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一)未经许可,在个人商业活动中,公开在招牌、广告、海报、文件等有关宣传材料上使用学校的名称或者标识的;

(二)未经许可,擅自代表学校、院(系)等机构或者学生组织等名义对外发布公告、新闻或者做出不负责任承诺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代表学校、院(系)等机构或者学生组织等名义在社会上参加活动的;

(四)有其他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八条 举(承)办大型活动,未按要求进行报批的,或者虽经批准,未按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的,给予举(承)办活动的负责人严重警告处分;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有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的,分别处分如下:

(四)偷窥、偷拍、窃听、散布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的,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离校连续 4 天的,给予警告处分;连续 6 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 8 天的,给予记过处分;连续 10 天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未按时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席者,一学期内累计达到 20 学时,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到 30 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到 40 学时,给予记过处分;累计达到 60 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学期内受到相应处分后再次出现该种违纪行为时,学时数重新累计。

未经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或一学期累计四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照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班级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综合考虑男女生比例、学生干部、宿舍分布等因素,一般不少于 8 人,且均为非申请认定学生。班级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经校团委或各院(系)认定后,工作表现优秀的各级主要学生干部在满足人民奖学金二等奖或三等奖的条件时,可上浮一个等级参评。

第十八条 校团委可依据本细则第十条规定,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满足条件的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参评人民奖学金单项奖。

  • 《2025 级本科生手册》,“北京化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PDF 第 115—118 页。
  • 《2025 级本科生手册》,“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评定办法(试行)”,PDF 第 128—129 页。
  • 《2025 级本科生手册》,“北京化工大学人民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第 142—143 页。
  • 《2025 级本科生手册》,“北京化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PDF 第 151—152 页。
  • 《2025 级本科生手册》,“北化在线”,PDF 第 105 页。
  • 《北区办-昌平校区基本情况介绍》等 13 篇课程笔记,“信息平台篇”,PDF 第 34—36 页。
  • 《第一讲:为什么要学习高效沟通》等 12 篇课程笔记,“高情商的说话方式”与“关切地倾听他人”,PDF 第 38、45 页。
  • 《常见宿舍问题-帮助新生宿舍建立和谐关系》等 2 篇课程笔记,“宿舍规范建立”“宿舍相处原则”与“心理委员职责”,PDF 第 1—13 页。
  • 教务处网站:http://jiaowuchu.buct.edu.cn(教务处)
  • 学校企业微信:教务处频道(学校官方企业号)
  • “北化在线”:通过学校数字校园进入
  • BUCT导航网址:BUCT导航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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