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本文摘自《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手册(2025版)》,最终信息以学校最新版本科生手册为准。
第二课堂成绩从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分为道德与思想素质、学术与科技创新、体育与身心健康、美学与人文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部分。第二课堂成绩满分 600 分,其中道德与思想素质评定部分分值上限为 180分,学术与科技创新评定部分分值上限为 120 分,其他部分分值上限为 100 分,各部分包含占比 80%的基础评定及 20%的拓展评定。美学与人文素养评定和劳动与社会实践评定成绩分别认定到对应本科生培养计划中美育、劳育相关学分(要求美育平均分数不低于60分)。各院(系)要做好第二课堂成绩的过程记录,以学期为单位公示评定结果。
第二课堂主要内容
Section titled “第二课堂主要内容”道德与思想素质评定
Section titled “道德与思想素质评定”道德与思想素质评定旨在加强政治引领,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强化价值引 导,主要反映学生参与各类有助于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活动情况,反映学生 在校期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服务同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满分 180 分(高于此分数时按满分计算)。
第一节 基础评定(上限 144 分)
Section titled “第一节 基础评定(上限 144 分)”- 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积极上进,诚实守信,团结同学。根据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分为两个等级,分别计 35 分、25分。
-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开展的如宏德讲坛、院周、主题党团日等各类德育活动。参加一次计 10 分,上限 50 分。
- 参加当学期所有青年大学习活动的,计满分 35 分,缺勤一次扣 3 分,扣完为止。
- 良好践行学生行为准则,满分 40 分。存在严重餐饮浪费、非吸烟区吸烟、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行为,被给予通报批评或被采取其他教育措施的,每次扣 20 分,扣完为止。
-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根据纪律处分的种类扣除相应分值,留校察看扣 144 分,记过扣 120 分,严重警告扣 100 分,警告扣 80 分。
第二节 拓展评定(上限 36 分)
Section titled “第二节 拓展评定(上限 36 分)”- 在当学期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级、院级德育类荣誉,或被树立为各类先进榜样人物以及入选各类主题宣讲团的,每项分别计 30 分、24 分、20 分、16 分、5 分,集体获奖按半数计分,同一类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上限 30分。
- 在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中,坚持服务同学,认真履职尽责,突出服务贡献,切实完成各项工作的,根据各组织的相应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优秀计 20分,称职计 10 分,各项不累加,上限 20 分。
- 有拾金不昧、义务献血、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行为,或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重大应急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计 20 分。
- 在公开刊物、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德育类文章或作品的,计 10 分。
学术与科技创新评定
Section titled “学术与科技创新评定”学术与科技创新评定旨在引导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提高学业发展素质。主要反映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满分 120 分(高于此分数时按满分计算)。
第一节 基础评定(上限 96 分)
Section titled “第一节 基础评定(上限 96 分)”- 在当学期参与校内外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并提交完赛作品,或参与萌芽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完成项目结题,或参与校内外创业实训项目的,计 25 分。
- 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相关活动,参加一次计 15 分,上限 30 分。
- 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专题讲座或报告的,参加一次计 6 分,上限 24 分。
- 能够刻苦学习,注重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的,计满分 30 分。无故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每达到 1 学时的,扣 5 分,扣完为止。
第二节 拓展评定(上限 24 分)
Section titled “第二节 拓展评定(上限 24 分)”- 在当学期获得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奖项的,根据赛事级别及奖项情况,分别按如下标准计分,同一作品按最高获奖分值计算。参与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照对应竞赛等级一等奖计分,集体获奖按半数计分,上限 20 分。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赛事中获得全国性重大奖项的(需经教务处认定),本节评定记满分 24 分。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各类学科竞赛分值表
| 获奖情况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
| 一等奖(1~3 名 | 15 分 | 12 分 | 9 分 | 7 分 | 5 分 |
| 二等奖(4~6 名) | 12 分 | 9 分 | 7 分 | 5 分 | 3 分 |
| 三等奖(7~9 名) | 9 分 | 7 分 | 5 分 | 3 分 | 2 分 |
| 优秀奖 | 7 分 | 5 分 | 3 分 | 2 分 | 1 分 |
备注:若参加的学科竞赛设特等奖,则参照各级别一等奖计分。 2. 认真参与科学研究,在当学期取得教务处认定的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学术成果,计 20 分。
体育与身心健康评定
Section titled “体育与身心健康评定”体育与身心健康评定旨在引导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主要反映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全民运动、体育理论宣讲与学习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满分 100 分(高于此分数时按满分计算)。
第一节 基础评定(上限 80 分)
Section titled “第一节 基础评定(上限 80 分)”- 作为组织者或运动员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体育类竞赛的,参加一次计 10 分,作为观众参加一次计 2 分,上限 20 分。
- 作为组织者或参与者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体育或心理健康类相关活动的,参加一次计 10 分,上限 20 分。
- 积极参加“奔跑在北化”跑步打卡活动,完成学期打卡计划的,计 30分。
- 积极参加国家大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合格及免测试者,计 20 分;体测不合格者,计 0 分。
第二节 拓展评定(上限 20 分)
Section titled “第二节 拓展评定(上限 20 分)”- 在当学期参与各类体育竞赛的,根据赛事级别及获奖情况,分别按如下标准计分,集体获奖按半数计分,上限 20 分。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体育类竞赛分值表
| 获奖情况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
| 一等奖(1~3 名) | 20 分 | 16 分 | 12 分 | 10 分 | 8 分 | 6 分 |
| 二等奖(4~6 名) | 18 分 | 14 分 | 10 分 | 8 分 | 6 分 | 4 分 |
| 三等奖(7~9 名) | 16 分 | 12 分 | 8 分 | 6 分 | 4 分 | 2 分 |
| 优秀奖 | 14 分 | 10 分 | 6 分 | 4 分 | 2 分 | 1 分 |
- 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自觉加强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经班级民主认定,分为两个等级,分别计 15 分、10 分。
- 在公开刊物、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体育、心理类文章或作品的,计 10 分。
美学与人文素养评定
Section titled “美学与人文素养评定”美学与人文素养评定旨在全面提高学生审美观念和感知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人文艺术素养。主要反映学生参加美育活动、美育实践以及创作艺术类作品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满分 100 分(高于此分数时按满分计算)。
第一节 基础评定(上限 80 分)
Section titled “第一节 基础评定(上限 80 分)”- 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各项美育类相关活动。作为演员、展览作者、参赛者,参加一次计 10 分;作为观众等活动参与者,参加一次计 5 分,上限 30 分。
- 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美育类专题讲座或报告的(含美育类课程理论教学环节),参加一次计 10 分,上限 30 分。
- 注重个人审美及人文艺术素养的提升,在慕课等网络资源上学习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等艺术类课程的,每学时计 5 分,上限 30 分。
第二节 拓展评定(上限 20 分)
Section titled “第二节 拓展评定(上限 20 分)”- 参与美育类相关比赛。根据赛事级别及获奖情况,分别按如下标准计分,集体获奖按半数计分,上限 20 分。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美育类比赛分值表
| 获奖情况 | 国际/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
| 一等奖(1~3 名) | 20 分 | 18 分 | 16 分 | 13 分 | 10 分 |
| 二等奖(4~6 名) | 18 分 | 16 分 | 13 分 | 10 分 | 8 分 |
| 三等奖(7~10 名) | 16 分 | 13 分 | 10 分 | 8 分 | 5 分 |
| 优秀奖 | 13 分 | 10 分 | 8 分 | 5 分 | 3 分 |
备注:若参加的美育类比赛设特等奖,则参照各级别一等奖计分。 2. 学生在校期间举办面向校内外的个人艺术作品展览、个人公演活动的,经相关部门认定,计 20 分。 3. 参与美育类展览及实践活动,到美育类场馆或基地等参观或参加各类活动的,参加一次计 4 分,上限 20 分。 4. 在公开刊物、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美育类文章或作品的,计 10分。
劳动与社会实践评定
Section titled “劳动与社会实践评定”劳动与社会实践评定旨在引导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主要反映学生参加劳动学习、劳动活动以及弘扬劳动 文化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满分 100 分(高于此分数时按满分计算)。
第一节 基础评定(上限 80 分)
Section titled “第一节 基础评定(上限 80 分)”-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的各类劳动实践活动(含劳育类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每学期劳动时长达到 10 小时者计 20 分,低于 10 小时者不计分。
- 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每学期志愿服务时长达到 10 小时者计 20分,低于 10 小时者不计分。
- 按照学校要求,利用暑期、寒假等时间在校外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撰写实践报告,完成当学期社会实践任务的计 15 分。
-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劳动实践类专题讲座或报告(含劳育类课程理论教学环节)的,参加一次计 5 分,上限 15 分。
- 提高公德意识,自觉加强文明修养,维护宿舍卫生。宿舍卫生标准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宿舍卫生被评为优(90 分以上)的宿舍成员,每人计满分 20 分;宿舍卫生被评为良(80~90 分)的宿舍成员,每人计 16 分;宿舍卫生被评为中(70~80 分)的宿舍成员,每人计 12 分;宿舍卫生被评为合格(60~70 分)的宿舍成员,每人计 10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的宿舍成员,每人计 0 分。
第二节 拓展评定(上限 20 分)
Section titled “第二节 拓展评定(上限 20 分)”- 个人在志愿服务、劳动实践等活动中获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级、院级荣誉的,分别计入 10 分、8 分、6 分、4 分、2 分。只按最高项加分,上限 10分。
- 努力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级、院级荣誉的,分别计入 10 分、8 分、6 分、4 分、2 分,集体获奖团队每人计入相应分数。只按最高项计分,上限 10 分。
- 宿舍获评市级及以上、校级、院级“十佳宿舍”、“温馨之家”等荣誉称号的,宿舍每人计 5 分、3 分、2 分。只按最高项加分,上限 5 分。
- 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时长超过 10 小时的,每服务一小时计0.5 分,上限 5 分。
- 参与各类劳动实践活动,劳动时长超过 10 小时的,每服务一小时计0.5 分,上限 5 分。
- 在公开刊物、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劳动实践类文章或作品的,计10 分。
- 本办法中的学期均不包含小学期,小学期不作为独立学期。
- 对港澳台侨学生,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退伍大学生士兵等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评定不适用本办法相关条款的,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另行规定。
-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发布前已在校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评定办法另行规定。 具体内容可参考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手册
学分认定标准
Section titled “学分认定标准”证明材料上传与审核流程说明
Section titled “证明材料上传与审核流程说明”证明材料尽量包含活动现场以及个人或者证明个人到场的材料(如含校园卡的照片)、活动登记表(含本人名字)以及少量文字说明情况 第二课堂填报过程尽量填写全面做到不遗漏,证明材料全面(尽量不被驳回,如果被驳回,需按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审核阶段
- 填报结束后,由导员进行逐一审核,不符合要求申请会被驳回
- 第一次审核后,可以将驳回内容重新填写,未填写内容不可再填写
- 第二次审核后,审核结果无误,进入公示阶段,凭借学号可查询个人第二课堂成绩
本科生美育实践学分认定与我校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评定实施办法中“美学与人文素养“版块对应。 课程学分认定前,“美学与人文素养”部分的评定分数平均达到或超过60分/学期,方可获得本学分。 认定时间:大三上学期 计算学期:大一、大二,共四个学期
禁止一项多用,除智育基础评定中参与校内外竞赛并提交完赛作品与拓展评定各类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情况 论文及专利情况需要取得教务处认定唯一性 任何自评给分均需要给出相应佐证材料 学院公众号推送不属于校级及以上平台发表文章 区分奖励、荣誉、参与证明,奖学金属于奖励,不归属于第二课堂成绩中的荣誉 学生组织社团任职需是星级社团 佐证材料以官方所给材料优先,另外有表格名单尽量以此为先,可以有照片形式,但需证明
常见获取第二课堂学分途径
Section titled “常见获取第二课堂学分途径”道德与思想素质评定
Section titled “道德与思想素质评定”- 关注校级、院级、班级德育类活动推送(企业微信或者微信公众号推送),积极参加活动
-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开展的如宏德讲坛、院周、主题党团日等各类德育活动
- 参加当学期所有青年大学习活动
- 获得德育类荣誉或者被树立为各类先进榜样人物以及入选各类主题宣讲团
- 在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中,坚持服务同学,认真履职尽责,突出服务贡献,切实完成各项工作,获得优秀评价
- 有拾金不昧、义务献血、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行为,或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重大应急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
- 在公开刊物、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德育类文章或作品
学术与科技创新评定
Section titled “学术与科技创新评定”- 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并提交完赛作品,或参与萌芽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完成项目结题,或参与校内外创业实训项目
- 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相关活动(参与两次即可,多多益善)
- 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专题讲座或报告(参与四次即可,多多益善)
体育与身心健康评定
Section titled “体育与身心健康评定”- 作为组织者或运动员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体育类竞赛(参与者参加两次即可,多多益善)(校运动会、球类赛事等等)
- 作为组织者或参与者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体育或心理健康类相关活动(参与两次即可,多多益善)
- 一定完成“奔跑在北化”跑步打卡活动,完成学期打卡计划,得30分
- 参加国家大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合格及免测试者,得20分
- 当学期参与各类体育竞赛的,根据赛事级别及获奖情况,分别按如下标准计分,集体获奖按半数计分(校运动会、球类赛事获奖)
- 在公开刊物、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体育、心理类文章或作品
美学与人文素养评定
Section titled “美学与人文素养评定”- 关注校级、院级、班级美育类活动推送(企业微信或者微信公众号推送),积极参加活动
- 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各项美育类相关活动。作为演员、展览作者、参赛者(作为参演者或组织者参加三次即可,作为观众参加六次即可,多多益善)
- 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开展的美育类专题讲座或报告的(含美育类课程理论教学环节) (美育讲座会在推送中指明讲座归属类型,若无指明,请按照负责人推送为准)
- 在慕课等网络资源上学习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等艺术类课程(学习网课六课时即可,多多益善)
- 参与美育类展览及实践活动,到美育类场馆或基地等参观或参加各类活动(参观美育类场馆并提供照片证明,参观五次即可,多多益善)
- 在公开刊物、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美育类文章或作品
劳动与社会实践评定
Section titled “劳动与社会实践评定”- 关注校级、院级、班级劳育类活动推送(企业微信或者微信公众号推送),积极参加活动
-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的各类劳动实践活动(含劳育类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劳动时长至少10小时以上计分,多多益善)
- 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时长至少10小时以上计分,多多益善)(关注志愿者总队以及其他社团的志愿需求推送)
- 按照学校要求,利用暑期、寒假等时间在校外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撰写实践报告,完成当学期社会实践任务(我的北化我代言、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社会基层服务、以及暑期社会实践等)
- 提高公德意识,自觉加强文明修养,维护宿舍卫生。宿舍卫生标准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尽量保持宿舍卫生,宿舍卫生标准达优)
- 个人在志愿服务、劳动实践等活动中获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级、院级荣誉
- 努力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级、院级荣誉
- 宿舍获评市级及以上、校级、院级“十佳宿舍”、“温馨之家”等荣誉称号
- 在公开刊物、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发表劳动实践类文章或作品
- 志愿时长、劳育时长各达20小时,即可拿到志愿劳育时长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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